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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律师法于今年6月1日施行


2008--2-1   01:49:43  作者:  来源:互联网 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  新修订的律师法昨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0861日施行根据规定 律师会见嫌疑犯无需审批

  法学教授称提前介入可提高办案的公正性 律师表示此举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

  昨日,新修订的律师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。

  该法规定,律师无需司法机关批准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

  刑诉法中规定,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需经司法机关批准。对此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昨日表示,刑诉法正在酝酿修改,律师会见需经司法机关批准的条款有望修改。

  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,律师只要拿“三证”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“三证”分别是:律师执业证书、律所证明、当事人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的公函。

  此外,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不被监听。

  新修订的律师法同时规定,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,个人可开办律师事务所。

  该法将于200861日开始施行。

  律师回应

  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

  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伯松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需经审批”的新规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辩护权,同时,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。

  范伯松告诉记者,现在,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需经司法机关批准。这种情况下,律师有时只知道基本案由,连基本案情都不知道,不利于辩护。新规充分给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。

  另外,律师若要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从提出申请到获得司法机关批准,需要一个过程,既浪费时间又浪费财力。外地律师尤其如此。新规可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,也可以减少公检两家的工作量。

  范伯松说,新规同时对司法机关侦查人员的侦查技巧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
  专家解析
  可提高办案公正性
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教授莫开勤说,新规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。同时,律师的提前介入,对司法机关也是一个监督,可以提高办案的公正性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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